环保双碳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碳排放和人均排放均有大幅增长。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实现“双碳”目标面临着减排时间短、减排量大的巨大挑战。2020年我国正式提出“双碳”目标,并提出到2030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65%以上。舒茨股份始终致力于“绿色工业”的理念,通过加快新技术和新设备的研发,持续在绿色低碳环保领域发力,全方位的监测技术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监测监管,指导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的建设,提高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管理水平,国家环保部针对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和污染物在线监控都出台了相应的法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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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要求:

● HJ 212-2017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 76-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1013-2018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C-ZY80-2017 生活垃圾焚烧固定源烟气(HCl、CO)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以及检测方法

 HJC-ZY101-2022 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

 HJ654-201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0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C-ZY75-2017 小型空气质量连续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

 RJGF 008-2021 网格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

 HJC-ZY84-2020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C-ZY000-2023 户外型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检测作业指导书

 HJ1010-2018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907-2017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HJ906-2017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C-ZY102-2022 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便携式测量仪检测作业指导书

 HJ 1045-2019 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便携式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1240-202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HJ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1011-2018环境空气和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组分便携式傅里叶红外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舒茨针对以上标准提供各类检测成套系统、分析仪及高端气体传感器:

舒茨 CGC-300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固定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参数以及特征因子污染物组份,同时可以实现与环保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整套系统结构简单,动态范围广,实时性强,组网灵活,运行成本低,同时系统采用模块化结构,组合方便,并且能够完全满足与企业内部的DCS系统和环保部门的数据系统通讯的要求; 采样管线、主流路器件选用抗腐蚀和惰性化的材料,样品吸附少;整体管路采用电加热法全程伴热,防止大分子有机物和水蒸汽凝结;

舒茨CGC-100型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是全天候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采用先进的气相色谱仪(GC-FID)监测有机挥发性气体浓度及特征污染物气体浓度,采用可以快速、连续在线监测有机挥发性气体浓度及特征污染物气体浓度,集数据采集、实时发布、数据审核、统计分析等功能于一体。

舒茨高精度气体分析仪,基于红外吸收原理NDIR、紫外多通道光谱分析技术(OMA)、紫外差分光学吸收光谱技术(DOAS)、激光检测原理TDLS等,实现不同工业环保背景下的多组分污染气体检测,包括SO2, NO, NO2, CO2, NH3, CH4 等。

舒茨核心内核,高精度气体传感器,SILAREX, EVO等型号,为不同工业检测要求提供稳定、可靠的检测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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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船舶

全球贸易的 90% 是通过海运完成的,船舶航运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国际海事组织(IMO)不断制定和出台各项防止船舶污染环境的强制性规定。在此背景下,绿色环保理念应运而生,船舶绿色发展的模式开始被深入挖掘和探索。

绿色船舶系采用相对先进的技术在其生命周期内能安全地满足预定功能和性能,同时实现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减少或消除环境污染等。体现了在船舶建造和应用的全生命周期中以绿色环保、节能减排为原则,以先进技术和新能源燃料开发为支撑,以减少乃至消除环境污染为目标等核心要义。

为实现绿色船舶目标,国际海事组织(IMO)提出应降低碳排放提高船舶能效,将降低船舶碳排放列为重点管理措施。

为降低碳排放,尽快消除国际航运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IMO制定了三个阶段的措施:一是短期措施,改善新船和现有船的技术和运行能效,发起研究开发替代性燃料等新技术的行动;二是中期措施,引入替代性低碳和零碳燃料实施计划,加强技术合作与能力建设等;三是长期措施,引入零碳燃料,鼓励广泛采用可能的新型减排机制。

在此过程中,实时监测船舶气体排放便成为尤其重要的一环。可使用连续排放检测系统。

连续排放监测系统是用于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并将信息实时传输到主管部门的分析仪器及配套的装置组成的完整监测设备,也称为“烟气连续监测系统”。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EMS)可监测气体中的SO2、NO2、CO、粉尘、温度、压力、流速、湿度等参数,也可针对特定场合扩展VOCs、NH3、CO、CO2、H2S等参数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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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茨可以根据不同船舶的排放口工况、污染物种类、不同船级社要求,可采用定制化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先进、更优化的船舶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我们还有先进的发电机控制器,可以为海工或路用中的柴油和燃气发动机设计,开发和制造控制系统,为了单台和多台发电机系统设计发电机保护系统,电网保护系统等。

舒茨一直致力于通过发挥行业领先技术优势,助力世界双碳目标,推动应用领域内的绿色发展,产品可广泛用于环保烟气检测,检验检疫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为各类水泥、冶金、化工、石油、半导体加工等工业企业提供成套气体检测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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